一、培养目标
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,德智体全面发展,掌握土木工程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,获得工程师基本训练并具有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。
要求学生比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所需的数学、力学、结构工程等基本理论,具有建筑材料、地基基础、房屋结构、道路与桥梁工程、施工技术与管理、工程经济等专业知识;掌握工程制图、测量、结构试验与检测、计算机应用和外语等基本技能,获得土木工程结构设计、施工技术与管理的基本训练。
毕业生能从事土木工程的设计、施工与管理工作,具有初步的项目规划和研究开发能力。
二、专业特色
本专业注重加强基础,拓宽专业面,强调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,重视基本理论、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的系统训练,强化一般土木工程规划、结构设计与施工管理的能力,以及对土木工程质量评估和进行科学研究、技术研究和应用开发能力的全面培养。
三、主干学科
力学、土木工程
四、学制与学位授予
本科学制四年,对完成并符合本科培养方案的学生授予工学学士学位;
按照学分制管理,实行弹性学习年限,可提前1年或推迟2年毕业(最长6年)。